韩倭“短里”
山名宗纲 撰
要真正确定邪马台的位置,除了判明方向之外,里程和日程也是同样重要的因素。而《倭人传》中的里程也和方向一样,一直是争议的焦点所在。无论怎么分析,我们都必须从当时中国的里制说起。
陈梦家先生在《亩制与里制》一文中的论述颇具参考价值。他认为,魏晋时期的度量衡正处于“秦、汉到隋、唐以前约九百年是比较统一而稳定的时期”,而“汉、魏、晋至南朝,度量衡相因,变化不大”。“里制也是以尺度、尺数和步数而构成的计里程长短的标准单位。自秦以来,大致六尺为步、步三百为一里,很少改变。”
约编成于西汉末年的《周髀算经》卷下计内衡周称:“上以三百乘里为步而求里,故以三百约余分为里之实。”这是汉制,一直施行至隋代。成于晋时的《孙子算经》卷上曰:“六尺为一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三百步为一里。”《夏侯阳算经》卷上开首引晋夏侯阳所称:“里之求步三百之,步之求尺六之。”同书又引北齐“《田曹》以六尺为步,三百步为一里。”这则是北齐的里制。甚至到了唐代,仍然曾有过采用三百步为一里的情况,这在汉至唐初的800年里几乎是定制。而唐代虽然后来一大里的步数改为360步,但其一步则为5尺,故一里仍然是1800尺。所以,要知道三国魏时期的一里究竟合现在的多少距离,只要知道魏的尺有多长就行了,然后再乘以1800就能得到答案。
比较孙星衍所辑《汉旧仪》记述的长安城大小与考古所发现城址的实际情况,可以大致算出西汉一里约为417.53米。而比较《三辅黄图》所录《庙记》的长安城大小与实测情况,可得一步约为1.4452米,一尺为24.08厘米,一里为433.56米。这大于前述的西汉里,可能就是东汉晚期的里程。
三国魏景元四年(公元263年),刘徽在《九章算术·商功》注中指出:“王莽铜斛于今尺为深九寸五分五厘。”即认为王莽“新尺”一尺相当于魏尺的九寸五分五厘。10年后的晋泰始九年(公元273年),中书监荀勖为调音律而发现三国魏尺比新尺增长了四分有余,与刘徽的考证相—致。而新莽时期有大量度量衡方面的遗物被发现,根据实测可得当时一新尺为23.1厘米。于是,一魏尺就应当是23.1/0.955=24.19厘米。而 王云先生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度量衡》中指出:“吴的尺度也基本如此,先后在江西南昌出土的两支吴尺,分别长23.5、24.2厘米。据《七修类稿》尺度‘吴蜀同’的记载,可知当时蜀的尺度也在24.2厘米左右。西晋时继续沿用三国时的尺度。”由此,以6和1800乘之,就得到一魏步约1.451米,一魏里约435.4米,这略比东汉晚期长些。
那么,与《倭人传》关系密切的《魏志》《东夷传》是否采用过魏里呢?答案无疑是肯定的。
《夫馀传》载:“夫馀在长城之北,去玄菟千里,南与高句丽,东与挹娄,西与鲜卑接,北有弱水,方可二千里。”夫馀是我国东北的古国,而且是包括高句丽、小水貊、东沃沮、北沃沮、濊甚至百济在内庞大民族系统的主流源头,主要活动在松嫩平原及周围广阔的土地上。其核心部距离玄菟郡四五百公里,正与一千魏里的435.4公里相吻合;其幅员辽阔,周广大致有八百余公里见方,也与“方可二千里”相合。所以,《夫馀传》采用了魏里无疑。
《高句丽传》载:“高句丽在辽东之东千里,南与朝鲜、濊貊,东与沃沮,北与夫馀接。都於丸都之下,方可二千里,户三万。”高句丽和中国或和或战,总体上说关系较为密切,而且毌丘俭长年攻略之,曾踏平其全境,当对高句丽的地理颇为熟悉。由此,该传中的里数记载是可信的。而这些也都和实际情况相近,只是在涉及高句丽势力范围时略大,但考虑到当时高句丽奴役了沃沮和濊貊,若将这些附属包括在内也就可达到那样的数值。所以,将“方可二千里”视为高句丽自身的夸耀之辞就能够得到满意的解释了。
此外,《东沃沮传》、《北沃沮传》、《挹娄传》也都涉及到里数,这些地区都是魏军曾经作战过或抵达边境实地勘测过的,所以都当是比较可信的。而如果以这里的里为魏里也基本都可以解释得通,所以可认为陈寿一直到《挹娄传》为止还使用着魏里即435.4米一里的制度来撰写。
然而,《东夷传》到了《濊传》就不记里数了,而《濊传》之后的《韩传》、《倭人传》所记里数若再以魏里代入则明显大于实际情况,这说明韩倭以下记述所用的不再是魏里,而当是另一个小得多的“短里”。
《魏志》《韩传》载:“韩在带方之南,东西以海为限,南与倭接,方可四千里。”三韩的地望在朝鲜半岛南部,这是毫无疑义的。而朝鲜半岛东西仅宽300多公里,而三韩所在南北距离也大致是这个数目。而如果“方可四千里”指的是三韩的范围达到了4000魏里见方左右,那么就相当于夫馀和高句丽领土面积的四倍之多,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对这个“方可四千里”必须有着另外的合理解释。
有学者认为“方可四千里”应该解释为“可千里四方”,即边长为1000魏里左右,合435.4公里。如果真能够这么解释,那么其大小就和300多公里的实情比较接近了,然而还偏大一些。不过,考虑古人测绘技术尚较落后,有这样的误差尚可容忍。
但是,纵观《东夷传》,除三韩“方可四千里”外,还有“(夫馀)方可二千里”、“(高句丽)方可二千里”、“(对马国)方可四百馀里”、“(一大国即一支国)方可三百里”的记述。这充分表明“方可……里”的表述是陈寿在《东夷传》中惯用的规范用语。而上节已经提到夫馀、高句丽的范围是符合“方可二千(魏)里”的,即明确这种表述方式所录的里数近似为“方形”的边长。这样一来,三韩“方可四千里”便不能按“可千里四方”来解释了。
同时,这也不能解释为三韩势力范围的周长。因为,那样就应当大致写为“周可四千里”。而如果硬要将《韩传》中的描写采用这种解释,也同样犯了与将其视为“可千里四方”类似的臆测之嫌。也就是说,这里的“方可四千里”只能是说三韩的范围大致是个四千“里”见方的形状。
基于以上推断,《韩传》中的所采用的“里”自然就不能是魏里了,而是一种比魏里短得多的里。事实上,朝鲜半岛南部东西宽一般不超过300公里,而半岛南端的斜边略长,可达350公里。而三韩与魏国、濊貊相接的北界一般认为是在今京畿道和江原道之内,大致离今军事分界线不远。而马韩中的百济国建立于今汉城附近;《旧唐书》列传第一百四十九载:“高祖嘉其诚款,遣使就册为带方郡王、百济王”,明百济离带方郡不远;《三国史记》《百济本纪》也称百济在故带方郡地,由此知道带方郡也在汉城附近。再进一步,我们可以推断出百济就在带方郡下,是和中国关系历来密切的马韩最北的邦国,而汉城一带就是三韩的北界。从汉城到半岛的南端,南北总计的距离也约有350公里。如此看来,取三者平均之数大约为330多公里,这就相当于四千通行于诸韩的“短里”。那么,一短里大约就是82.5米左右。
《韩传》中所载的三韩通行“短里”是有旁证的。《倭人传》载:“从郡至倭,循海岸水行,历韩国,乍南乍东,到其北岸狗邪韩国,七千馀里。”这里的七千余里在三韩沿岸航行,所以其单位很可能就是诸韩的“短里”。
这里所谓的郡自然就是带方郡。带方郡的位置主要有汉城附近和沙里院附近两种说法。根据《古记录》所载,横穿汉城(即京都)市内的汉江在古代被称为带水,一般认为其在朝鲜半岛沿东西向流淌着。于是,带方郡治的位置便很可能在汉城附近,这是一般的说法。相比之下,这种说法比沙里院说更为妥当,其理由是:众所周知,从公元2世纪末期至3世纪上半一直统治着辽东及朝鲜北部公孙氏的第二代君主公孙康于建安中期即210年左右发兵攻略马韩,然后将乐浪郡屯有县以南六县及新拓地设立为带方郡。乐浪郡的郡府在王险城,即今平壤附近。而如果带方郡府就在沙里院的话,两郡相去的距离就很短了。而带方郡从乐浪郡划出的目的就在于控制南方的广阔土地,如果新郡治离乐浪郡太近,那么其政治意图就会被大大弱化。而且,沙里院和平壤同属于大同江流域,两郡如此分布从地势上考虑也显得过于拥挤。再就是,前文中述及的百济国与带方郡的关系也暗示着汉城说比沙里院说更为合理。
1912年,在朝鲜黄海北道凤山郡发掘到了“带方太守张抚夷”的坟墓,有人因此认为这是“沙里院说”的定论之证。然而,从墓葬铭文来看,张抚夷是渔阳人,而不是本地人。考虑到当时地方官死后基本都归葬故里,张抚夷埋于异地很可能是因为故里不能顺利回归的缘故。由此,有的学者即推测张抚夷是高句丽任命的带方太守,渔阳不在其疆域内自然就无法归葬故里了。所以,“张抚夷”之墓的发见只能证明高句丽时代带方郡治在沙里院附近。另知公元4世纪前期中原失去对海东的控制后,带方郡由高句丽、百济两国瓜分,即不能排除沙里院的带方郡治是高句丽治下的“北带方”,而原来的带方郡治在其南方的可能。
倭之北岸“狗邪韩国”就是《韩传》中的“弁辰狗邪国”,这是属于三韩中弁韩的一国,同时与倭人保有密切的联系。关于“狗邪韩国”的位置,历来有釜山金海说和巨济岛说,相比之下我们认为取巨济岛说更为合适。一来,“狗邪”的发音是“クジャ(kujia)”,而“巨济”的发音大约是“コジェ(kojio)”,两者较为接近,可能是同源的。二来,巨济岛是由半岛横渡朝鲜海峡至对马的最便利之处,而从江华湾沿海至此再到对马是十分自然的航线,这与《倭人传》的叙述相吻合。三来,朝鲜半岛、对马岛之间的朝鲜海峡中流动着对马暖流,这股暖流自西南向东北通过海峡。昭和五十年的野生号实验结果显示,从釜山到对马试图以直线划船来抗拒该海流是不现实的。因此,其实际航线应当是从巨济岛附近出发,一举穿过海峡并于对马岛登陆。四来,《倭人传》称自狗邪韩至对马、自对马至一支、自一支至末卢的三段航程均为千余里,而如果采用釜山金海说则很难推断出较符合“等距”的比定地点组。所以,巨济岛说应当比釜山金海说更为合理。当然,巨济岛和釜山金海也可能都属于狗邪韩国,是一个邦国范围内的两地,但这段航线中的转折点还是当以巨济岛为准。
于是,若取带方郡位于汉城一带而狗邪韩国于巨济岛之说,则就当计算从汉江口的江华岛或者江华湾中的仁川出发,先向南再向东之后抵达巨济岛的实际航线距离,这段路程约为600公里。那么,以600公里当七千余里,则得到一“短里”将近85.7米。这个数字与先前得到的82.5米也是比较接近的。综合考虑“七千余里”是指超过7000里而“可四千里”是指大约4000里,所以我们可以认为两者使用的“短里”的大小是一致的。这就是所谓三韩的“短里”。
过了狗邪韩国之后就进入了倭人的领地,“始度一海,千馀里至对马国”,这就是倭人领土上的一站。而后,“又南渡一海千馀里,名曰瀚海,至一支国”,这是倭人领土上的又一站。这两国指代明确,前者为今对马南岛,后者为壹岐岛。至于接下来的末卢国则是没有办法现在就肯定去向的。但是对马南岛与壹岐岛之间的最近点距离(考虑从对马的严原到壹岐的胜本)只有54公里,而对马南岛本身南北长近25公里,东西长不到15公里,而壹岐岛直径也大致在13公里。也就是说,从对马南岛出发到壹岐岛的路程远近和起点及终点的具体位置密切相关。这是考定倭人“里”单位长度的难点所在。
然而,无论如何,这里使用的“里”都不可能再是魏里。因为,1000魏里相当于435.4公里,这样的距离足以在对马的任何地点和壹岐的任何地点之间绕行一圈半以上。所以,倭人使用的“里”显然也是“短里”,而且其长度不超过140米。
此外可以提供给我们信息的是《倭人传》对壹岐岛和对马南岛大小的描述,前者“方可三百里”,后者“方可四百余里”。这种描述对于形状接近方圆的壹岐岛来说容易解释,而对于狭长的对马南岛则颇费思量,更不用说将包括南北两岛的整个对马都考虑在内了。这就使其可信度大打折扣,我们究竟能否依据这两个涉及倭里的信息计算出结果呢?如果壹岐岛真是约三百里见方,那么13公里就相当于这300“里”,则1“里”就约为43.3米,这仅有前节中得到的“韩里”的一半。依据此里计算对马南岛的大小,则有东西长约300余“里”,南北长约570“里”,两边相加得到870“里”,比400“里”的两倍为多。而自严原至胜本的54公里就大致与1250“里”相当,里数显得略多了些,但也基本符合瀚海“千馀里”的说法。
我们似乎已经从这几条记录中得到了需要的答案。然而,真是这样吗?实际情况远非如此简单。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自巨济岛至对马是使者的最佳航线。而从巨济岛到对马南岛至少要走70至75公里的水路,这也对应于“千馀里”。如果以43.3米代入,则至少当有1600“里”,这样的里数再以“千馀里”来概括恐怕已欠妥当了。如果坚持对马之后使用的“短里”还是43.3米的话,这段航程所用的里单位就必须是前述的韩里或者是相当于70至75米的另一种“短里”。
《倭人传》将狗邪韩国称为倭之“北岸”;而范晔在《后汉书》《倭传》中更将其称为倭之“西北界”,这与同传的“倭奴国……倭国之极南界也”的说法是并列的。《倭人传》中的称谓无疑表示了,弁韩民族邦国狗邪国因与今日本列岛颇为邻近,往来频繁,至公元3世纪中已然为倭人所控制,或为其属国,或为其殖民地也自有可能。而《倭传》与之呼应,指出此国至5世纪初仍在倭人控制中的状况,只是此时控制该地的不再是邪马台,而是大和朝廷了。狗邪韩在“倭”的势力范围之内另有两个旁证:一则是《倭人传》对倭地的描写,即“参问倭地,绝在海中洲岛之上,或绝或连,周旋可五千馀里。”而又有“自郡至女王国万二千馀里”,去掉自带方到狗邪韩国的七千余里就得到了“自狗邪韩国至女王国五千里”。两者是相吻合的,即弁辰狗邪国实际上已经受到了异族倭人的控制,可以计在女王所属的倭地之内。另一则是《韩传》对渎卢国的叙述,即“其(弁辰)渎卢国与倭接界”。如果倭的领地不包括狗邪国,那么倭人的领土基本就在日本列岛上了,处于半岛南部的渎卢国与倭人至少隔着朝鲜海峡,称其为“接界”则比较勉强。而且既然渎卢国是与倭接界之国,为何郡使不走此捷径而于狗邪国渡海呢?所以,渎卢国所接界的倭恐怕就是指弁辰狗邪国,这样两个问题就都解决了。综合《三国志》、《后汉书》对狗邪国的称谓及以上两个旁证,我们不得不认定狗邪国是女王制下邦联的一员,若尚不具备邦联成员的身份则至少当在女王的控制之下。
然而,从狗邪韩至对马的行程实际上已经进入了倭人的国度,那为什么在倭人的势力范围而不是韩人的势力圈内却要使用韩里而不是倭里呢?倭人自周初就与中国有来往,早受王化,应该很早就树立了控制度量衡制度是王权重要组成部分的观念,所以在女王势力所及范围之内当已基本统一了里制,各地即便略有差异也不当像43.3米与70多米、80多米之间差得那么悬殊吧。这就是我们反对以对马国、壹岐国大小里数推断倭人“短里”的第一个理由。
我们反对的第二个理由涉及的是《倭人传》里程总数的问题。
古田武彦曾针对《倭人传》的里数总额提出过自己独特的见解,即所谓“半周读法”。他认为所谓“自郡至女王国万二千馀里”实际上不是从带方下海到邪马台的实际里数,因为传中不弥国之后的投马、邪马台都只有日程而没有里程,所以都没有被计算在内。也就是说,所谓的“万二千馀里”是从郡到不弥国的距离,包括从郡至狗邪韩的七千、从狗邪韩至对马的一千、从对马至壹岐的一千、从壹岐至末卢的一千、从末卢至伊都的五百,又因古田采用“放射路线说”而不含伊都至奴国的一百,只再包含从伊都至不弥的一百,这样就有了一万零六百里的总额。余下还有一千四百里则是古田“半周读法”的关键,他认为使节的船队在经过对马国和壹岐国时都绕岛航行了半周,所以要将两岛各自边长的两倍计入总里数内,即400*2+300*2=1400里。古田的解释与一般的“一点通过”解读法有着很大的不同,保持了他一贯的创新思维,颇有独创力。
然而,古田的说法一经提出,反对之声也就接踵而至。首先,从《倭人传》文字来看,这万二千余里明确终结于女王国,而古田先生认为其终结于不弥国,之后的里程被省去,这是对史料的随意裁减,与陈寿史学的严谨性相违。其次,为何使节的船队到于二岛都是绕行半周?他们为何不沿着一边航行或者干脆绕行一周查看?这些都表现出“半周读法”的随意性。再次,使者一行登陆后抵达的末卢、伊都、不弥等国也都不是没有纵横范围的,为什么不将横贯它们的里数也计算在总里程中呢?将对马和壹岐的半周计入,是有违陈寿不将方圆里数计入的习惯的。“半周读法”加上“放射路线说”可以得到万二千余里的数字,但这可能只是数学上的巧合,并不能获得强有力的支持。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反对古田认为此里数只到不弥国的说法,但对第三条反论却有不同看法。以当时的情况看,末卢“四千馀户”、伊都“千馀户”、不弥“千馀家”,人口都不是很多;古代5口左右的家庭占地一般在160平方米上下,四千户和千户分别占地64万、16万平方米,大略800米、400米见方,就算全部集中在邑中,城市规模也不会太大。而且末卢国周围环境是“草木茂盛,行不见前人”,这也说明其居民分布范围不会太广,即这三国都市的范围不会很大。而对马和壹岐虽然也只有“千馀户”和“三千许家”,城市范围也较小,但它们都是岛屿,船队绕岛航行是很有可能或者说是必须的。所以,在总里数中应当包括绕对马和壹岐航行的部分,却可以不考虑陆上三国的横贯距离。
然而,我们与古田看法不同的是,这万二千余里确实是以女王国为终点的,而绕岛航行的里数则被计入到了从狗邪到对马、从对马到壹岐、从壹岐到末卢的这三个千里当中了。至于计入的是否是“半周”即古田所谓的1400里,那不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而且,我们认为所谓对马国和壹岐国的大小里数是听闻来的,而真正计入的绕岛里数是船队另外估算的,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我们发现,从巨济岛至对马南岛的金田,从金田沿海岸经严原转向壹岐的芦边,和从芦边向东经大岛、地之岛而后到直方平野沿岸的芦屋,这三段航程的长度基本相当,大约都是80多公里。(这样选择的原因后文中会再次涉及。)如果认为《倭人传》中的三个“千余里”与此对应,则可以得出倭人也使用了80多米为一“短里”的结论。而这个倭人“短里”的长短与诸韩“短里”相仿,两者可能源自同一里制。倭人与韩人交往频繁,互相贸易。所以,倭人与韩人使用相近甚至相同的度量衡是极有可能的,这也是可以相互映证的,即倭人“短里”也为约80多米。
现在对于倭人“短里”剩下的问题就是描绘对马和壹岐大小的里数问题。壹岐接近圆形,尚可以“方”来表述;而对马南岛长方形,再以“方”叙述显然不妥。这就说明,这两则叙述本身就有缺陷。使节只是到岛上做一必要补给,不需要对“多深林,道路如禽鹿径”的岛屿做进一步的勘探,岛屿大小里数的来源应当以听闻或者绕岛航行时的近岸观察为主。如我们所推测的,船队自金田至严原航行都经历对马南岛岸边,这段可能就是“四百里”即约30多公里,而有意无意地绕行壹岐岛的航程也大约有25公里左右(接近半周)即“三百里”。因为岛屿并非方正的形状,所以观察者也未必知道航行是否只沿一边,因此将总的沿岸航行长度视作边长也有可能。这样,《倭人传》在描述对马和壹岐的大小时也没有另外使用一种更短的里制,我们的解释正是如此。
谷本茂先生曾经在《中国最古的天文算术书〈周髀算经〉之事》一文详细研究过《周髀算经》所涉及的问题,其中他提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即《周髀算经》中使用了“短里”。
《周髀算经》原名《周髀》,是中国《算经十书》之首,其实际上是中国最早的数理天文学著作,用数学方法阐明盖天说和四分历。书中起始有“昔者周公问于商高曰”和“昔者荣方问于陈子曰”及“吕氏曰”三节,可基本推断这三部分内容大致形成于公元前3世纪后期《吕氏春秋》编成前后。而后来的部分则可能成书较晚些,但也不会晚于公元前100年。至于作注的赵君卿大约是东汉末年至魏晋时人,也在公元3世纪左右,这倒是和邪马台时代比较接近的。而得出“短里”结论的部分正是第二节即“昔者荣方问于陈子曰”部分,这里描述的恐怕是战国时期的情况,有齐国稷下学宫著作的风格。
书中载:“陈子说之(荣方)曰:‘……周髀长八尺,夏至之日晷一尺六寸。髀者,股也。正晷者,句也。正南千里,句一尺五寸。正北千里,句一尺七寸。’”
夏至之日,太阳直射在北纬23.5度。而其八尺之髀有晷一尺六寸,则有约11.31度的倾角,那么其位置大约在北纬34.81度附近,这和古代普遍认为的天下之中洛阳的纬度是基本一致的,也符合周代都城的情况。往北千“里”后,晷变为一尺七寸,则倾角为12.00度,约在北纬35.5度附近。往南千“里”后,晷变为一尺五寸,则倾角为10.62度,约在北纬34.12度附近。而北去千里大约相当于(35.5-34.81)*40000/360=76.67公里,南去千里也大约相当于(34.81-34.12)*40000/360=76.67公里。那么,陈子和荣方时所述及的“里”就是“短里”无疑,大致为76.67米。
另外,《周髀算经》后面还引用“吕氏”的说法:“凡四海之内,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吕氏春秋》卷十三《有始览》第一篇也称:“凡四海之内,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有始》中关于“四海之内”里程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但是如果用《周髀算经》前面部分出现的“短里”来加以考察,我们会有新的发现。将一“短里”等于76.67米代入东西、南北的里程可得,东西之境大约为2146.76公里,南北之境1993.42公里,这个数值实际与后来秦帝国所统一的疆域相吻合,即相当于当时人们对“天下”范围的认识。“四海”很可能是指东海(今黄海、东海)、南海、西海(今青海)和北海(今渤海),那么“四海之内”就与“天下”实为一体。由此,《周髀算经》的记叙表明,中国“短里”概念的使用一直延续到战国末期,并保留在了《吕氏春秋》当中。
从《周髀算经》中得到的结论是可靠的,即中国战国时代曾使用过“短里”,其数值和公元3世纪时海东韩倭各国使用的“短里”颇为相近。战国后期,东南部的越人几经亡国,大规模跨海东渡实有可能,故此《倭人传》所载的风俗与越人颇多相似之处。而韩人和倭人有许多共同点,而且各方面的交往甚多,时间也很长久,他们和倭人也同样属于南方民族系统。所以,“短里”制可能就是通过越人东渡而传播到朝鲜半岛及日本列岛的。我们认为,韩倭使用的“短里”很可能就起源于陈子、荣方时代的中国“短里”,两者基本一致。调和其数值,我们推测“短里”大致长度为80米左右,这便是我们所认定并将在下文中坚持的结论。
实际上,并非仅能从《韩传》、《倭人传》及《周髀算经》中方可看到“短里”的痕迹,在中国文献中还大量存在着这类证据。
比如,《荀子》《议兵》称:“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这里荀子说三晋中的魏国挑选“武卒”,需要他们身穿铠甲,背着弓矢、长戈和三日的口粮徒行,从日升至日中趋“百里”。这里的“百里”理解为“长里”的话合40多公里,那么战国时期魏国“武卒”的奔跑能力个个都超过现在最优秀的马拉松运动员了,如何可能呢?《汉书》《陈汤传》载:“汤曰:‘……且兵轻行五十里,重行三十里……’”这是当时汉步兵行军的实际情况,轻装上阵每日50“长里”,重装上阵每日30“长里”。魏之“武卒”显然属于“重行”,则他们的速度应当不会超过汉军所行30“长里”合12.5公里太多。由此,“日中而趋百里”只能指“短里”,如以80米计则“武卒”半天走8公里,考虑到后半日的步行速度会因疲劳而有所下降,他们与汉步兵的行军能力是相当的。魏国招募“武卒”的规令中无疑使用了先秦“短里”。
《汉书》《东方朔传》载:“(汉文帝)时有献千里马者。诏曰:‘鸾旗在前,属车在后,吉行日五十里,师行三十里。朕乘千里之马,独先安之?’于是还其马,与道里费,而下诏曰:‘朕不受献也。其令四方毋求来献。’”这里的五十里、三十里自然都是汉代的“长里”,以西汉里长417.53米计大约是21公里和12.5公里。然而,汉文帝以此“千里马”一日千里为由拒绝接受恐怕未必是真的觉得其脚力过强吧。诚然,1000西汉里合417.5公里,胜过车仗队伍速度的20倍,即使是今日常见的赛马恐也不能有此脚力。“千里马”之说古已有之,相传周穆王曾乘千里马讨伐叛乱的徐偃王,大宛宝马也冠此美誉。我们可以把“千里马”当作夸张的艺术手法,但如果将其解释为每日行1000“短里”的话则仅有80公里,这个速度与后世骑马日驰通常之数150“长里”即65公里上下相错不大,而且和车仗速度仍然可比。《九章算术》《盈不足》称:“今有良马与驽马发长安至齐。齐去长安三千里。良马初日行一百九十三里,日增十三里。驽马初日行九十七里,日减半里。良马先至齐,复还迎驽马。问几何日相逢及各行几何?”这里“良马初日行”的193里按照西汉长里计为80.6公里,按照东汉长里计为83.7公里,都和1000“短里”之数接近。这再一次映证了“千里马”所指为“短里”。莫非“千里马”一词约定俗成的年代就使用着“短里”?
王充《论衡》《雷虚》云:“夫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共雷。《易》曰:‘震惊百里。’雷电之地,雷雨晦冥,百里之外无雨之处,宜见天之东西南北也。”王充和《周易》的说法是相反的,究其原因在于两者使用的“里”的单位不同。王充是汉人,自然使用汉代的“长里”,合40多公里之外的地方当然是听不到同一个雷声的。而如果《周易》所述的是“短里”,那么就和雷声确实可以传播到8公里左右地方的情况相符合了。王充不明里制的变化而提出与《易》相反的论调,这实际上是在长短里之间进行比较,恰恰反过来证明了《周易》“震惊百里”之语中使用了“短里”的状况。
《后汉书》《张楷传》载:“楷字公超……性好道术,能作五里雾。”这“作五里雾”是指制五里见方的烟雾使人在雾中看不清的意思。在五里见方的区域内造成这种局部性的状况应当是实情,可能是使用了某些化学药品而造成的物理化学反应。但如果是5“长里”即2公里多的话,以当时的技术水平看太大了,这远远超出了东汉术士的能力。所以,可以考虑这是指五“短里”,大约合400米。那么,《后汉书》这节所沿用的可能也是古代的“短里”吧。
三国魏王肃编成的《孔子家语》《致思第八》引子路语:“昔者由也,事二亲之时,常食藜藿之实,为亲负米百里之外。”这里的百里如果是长里的话,就达到40多公里,这是要花上好几天才能完成的路程。为二亲负米旷日至此,将舍二亲独处于家中否?这恐怕也不能再视为行孝道了。如果是“短里”,则为8公里左右,若交通道路状况尚可即可1日内步行往返,这样的距离也和人力所及相近。
《三国志》《庞统传》裴松之注所引张勃《吴录》载:“统曰:‘驽马虽精,所致一人耳。驽牛一日行三百里,所致岂一人之重哉!’”后来中华书局在校刊的时候,以为“三百里”过大,遂改为“三十里”。30东汉里大约相当于13公里,是合理的。然而,300“短里”大约相当于24公里,又何尝不是合理的呢?而采用“短里”来解释不用随意更改字句,不是更为妥当吗?江陵张家山汉墓出土的竹简中有《二年律令》,内记车牛“重车、重负日行五十里,空车七十里,徒行八十里。”庞统所说的“驽牛一日行三百里,所致岂一人之重哉”正是“重车、重负”的情况,50西汉里合20.9公里,与300“短里”又很匹配。这难道只是巧合而已吗?于是,三国时代的庞统也仍然使用着含有“短里”概念的话语,虽不能说当时也在一定范围内通行着“短里”,但这至少说明之前有使用过“短里”的迹象,驽牛日行之数在“短里”使用时期已经约定俗成。
《魏书》《杨逸传》载:“杨使君有千里眼”。北魏时代显然已经使用“长里”了,若以北魏中期的尺长28厘米乘1800的话,当时1里竟有504米。若以此衡量“千里眼”之说,则有500多公里之远,这明显超过了人的正常视距,甚至远在因地表球面及大气层衍射而计算得到的极限之上。所以,通常人们将这种说法视作为夸张的艺术表现手法。然而,为什么不将其说成是“万里眼”或者“亿里眼”呢?这是否说明“千里眼”一词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认为“千里眼”是古语,已经约定俗成,那么就未必使用北魏“长里”。现在从朝鲜半岛南端眺望对马岛,也偶尔有视力优异的人能在天气良好情况下以肉眼看到对马的山顶。而那段距离正被《三国志》《魏志》《倭人传》称作“千余里”,与所谓的“千里眼”相吻合。那么,杨逸所拥有的“千里眼”就该被认为是能看1000“短里”的好视力吧。
于是,我们看到自周代至南北朝都有使用过“短里”的痕迹,先秦古成语表现得尤为突出。那么,陈寿在《东夷传》的后半部分采用韩人及倭人施行的短里制记述又有什么可以垢病的呢?当然,陈寿本人未必知道此中存在异域“短里”的问题,否则就不会得出“计其道里,当在会稽东冶(今福州)之东”的结论了。因此,《倭人传》中所涉为80米左右的“短里”自无所疑,而距带方“万二千余里”的邪马台在九州岛上也就成为顺理成章的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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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朱红林,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集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10月第一版
8、新・古代学
http://www.furutasigaku.jp/jfuruta/jfuruta.html